碳費初徵1.5億噸 費率擬採累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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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柏澔、張薷

 

立法院衛環委員、經濟委員會等昨日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環保署表示,初期徵收碳費的對象約1.5億噸的溫室氣體,不排除訂出碳費的費率累進機制和公式;企業自主減量必須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達到指定減量目標才可申請優惠費率,雖然會透過碳費來鼓勵排碳大戶減碳,但中小企業則不一定。

行政院4月21日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修正後法案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昨日質詢指出,環保署曾對外表示每公噸碳費徵收100元,但價格過低難以實質減碳,碳價的遞增與累進機制都應入法。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根據碳盤查結果顯示,初期徵收的溫室氣體量約1.5億噸,占全國碳排比5至6成,未來可考慮納入遞增和累進機制和訂定公式,各部會權責未來也將列入施行細則。

他說,碳費目前採「先大後小」推動,也就是第一階段由排碳大戶先行,但中小企業則不一定使用相同方式,這個會期結束後將和中小企業共同討論相關策略。

業者自主減量取得優惠費率部分,環保署表示,首先要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如改善製程,其次要達到政府指定的減量目標,2項條件都達到才符合申請資格。

立院跨黨派立委廖國棟、鄭天財、孔文吉及伍麗華昨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原住民族地區是全國森林覆蓋率最高的地區,但法案內容是以企業與財團為主作量身定做,未提及所稱「公正轉型」以及原民權益,擔憂原民權益若沒法律做明文規定將被迫犧牲。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說,國外立法,有許多尊重原住民族並創造共榮的範例,如加拿大政府與海岸第一民族簽署「大氣利益共享協議」,讓當地民族取得一定額度的碳補償,而行政院版修法草案中,隻字未提與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分享利益或回饋機制。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認為,無論是法案制定過程或條文中有關公民參與的部分,都應諮商當地原住民族意見,才能完善整體法案的建構,做好與原住民族各族間的互相理解與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