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G Protocol 知識學習專區 · 由成創永續提供
成創永續 知識學習專區

GHG Protocol
溫室氣體盤查
完整教學課程

從協議背景、國際法規引用,到範疇三深度解析、實務盤查技巧,一站式掌握全球通用的溫室氣體核算標準。

成創永續 專業團隊製作,搭配 Carbon Mate 雲端碳管理平台,讓盤查不再困難。

4
學習章節
15
範疇三類別
17
課後測驗題
6
國際規範解析
Carbon醬
Hi!我是 Carbon醬👋
你的碳管理好夥伴
1
GHG Protocol 背景與發展
了解協議的起源、目標與重要性
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RI)與世界永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於 1998 年共同創立,是目前全球最廣泛採用的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標準框架。
🌍

為何需要 GHG Protocol?

在 GHG Protocol 出現之前,全球各組織對溫室氣體的定義、邊界劃設與計算方法缺乏一致標準,導致資訊無法比較。GHG Protocol 建立了共同語言,讓政府、企業和投資者都能以相同基礎評估碳排放。

🏢

主要推動機構

  • WRI(世界資源研究所)—— 非政府組織,專注環境研究
  • WBCSD(世界永續發展工商理事會)—— 企業聯盟,推動商業永續
  • 超過 40 國政府、企業與 NGO 協作開發
📋

核心目標

  • 提供標準化溫室氣體計算方法
  • 幫助企業識別與管理排放熱點
  • 支援氣候政策制定與企業減碳目標
  • 提升溫室氣體資訊的透明度與可比較性

重要發展里程碑

1998

GHG Protocol 計畫成立

WRI 與 WBCSD 合作啟動,廣納全球企業、NGO 與政府代表參與標準制定。

2001

企業核算與報告標準首版(Corporate Standard)

全球首個完整的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核算框架正式發布。

2004

企業標準修訂版發布

強化範疇一、二、三定義,成為目前各國法規引用的主要版本。

2011

範疇三標準與產品生命週期標準

針對價值鏈間接排放提供詳細計算指引,涵蓋 15 個範疇三類別。

2013

採購電力市場方法指引(Scope 2 Guidance)

區分「地點基礎法」與「市場基礎法」,支援企業採購再生能源的核算。

2023–至今

標準更新計畫啟動

針對自然碳匯、碳移除技術及新興商業模式進行標準更新,預計 2026 年完成。

GHG Protocol 標準家族

標準名稱適用對象說明
Corporate Accounting & Reporting Standard企業/組織最核心的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核算標準
Corporate Value Chain (Scope 3) Standard企業價值鏈上下游間接排放詳細指引
Product Life Cycle Standard產品/服務產品全生命週期碳足跡核算
Project Protocol減碳專案計算減碳專案的減排量
Policy & Action Standard政府/政策評估氣候政策的減碳成效
Scope 2 Guidance企業採購電力的核算方法補充指引
2
國際規範引用 GHG Protocol
主要法規、標準與框架中的相關條文
GHG Protocol 已成為全球溫室氣體管理的「共同語言」,被 ISO、歐盟、美國、台灣等多個層面的規範直接引用或以其為基礎建立要求。

ISO 14064 是與 GHG Protocol 最直接對應的國際標準,分三部分:

  • ISO 14064-1:2018(組織層面):規定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開發、管理、報告與驗證原則,核算架構採用 GHG Protocol 的範疇一/二/三分類。
  • ISO 14064-2:2019(專案層面):規定溫室氣體減排及清除增加專案的量化、監測、報告要求。
  • ISO 14064-3:2019(查驗層面):針對組織或專案的溫室氣體聲明提供查驗與確認的要求。
  • ISO 14067:2018(產品碳足跡):引用 GHG Protocol 產品生命週期標準概念,規範產品碳足跡量化與溝通。
關鍵連結:ISO 14064-1 附錄 A 明確說明其核算邊界劃設方法與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相容,企業可同時滿足兩套要求。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 2022/2464/EU)要求在歐盟設有業務的大型企業及上市公司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並依歐洲永續報告標準(ESRS)編製。

  • ESRS E1(氣候變遷):要求揭露範疇一、二及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必須依據「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或同等效力標準」(ESRS E1 第 44 段)。
  • 範疇三完整揭露:ESRS E1 要求企業最終揭露全部 15 個範疇三類別,反映 GHG Protocol Scope 3 Standard 的架構。
  • 時程:2025 年起大型公司適用,2026 年起擴及中小型上市公司,2028 年起非歐盟公司若在歐盟營收超過 1.5 億歐元亦須遵循。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建議書雖未直接指定計算方法,但其指引文件引用 GHG Protocol 作為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方法論。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準則,2023)由 ISSB 發布,明確要求:

  • 依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2004 修訂版)計算範疇一及範疇二絕對排放量(第 29 段)。
  • 依 GHG Protocol Corporate Value Chain (Scope 3) Standard 計算範疇三排放(第 29c 段)。
  • 若使用 Scope 2 市場基礎法,須遵循 GHG Protocol Scope 2 Guidance(2015)方法。
重要性:IFRS S2 已被台灣、香港、澳洲、英國等多國採用或作為制定本地規範的基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 2024 年 3 月通過《氣候相關揭露規則》(Release No. 33-11275),對在美上市公司提出要求:

  • 大型加速申報公司自 2026 財年起須揭露範疇一與範疇二絕對排放量,計算方法引用 GHG Protocol 或 ISO 14064-1。
  • 範疇三揭露:若企業已設定包含範疇三的氣候目標,或範疇三對企業具重大性,須額外揭露(已於終版規則中作為選擇性項目)。

注意:SEC 規則目前面臨法律挑戰,部分要求施行時程可能延後,請持續關注最新進展。

  •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氣候變遷因應法,2023 修正):第 16 條授權環境部制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申報管理辦法,盤查方法學以 IPCC 及 GHG Protocol 為基礎。
  •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環境部公告的指定盤查對象(能耗 2 萬公秉油當量以上之設施)須依 GHG Protocol 或 ISO 14064-1 相容之方法學進行盤查。
  • 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要求上市櫃公司依 GHG Protocol 核算碳排放,實收資本額 100 億以上公司自 2023 年起揭露範疇一、二,大型公司自 2025 年起揭露範疇三。
  • CNS 14064 系列:等同採用 ISO 14064,為台灣溫室氣體盤查的國家標準。

SBTi(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要求申請企業:

  • 依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範疇一、二為必要;範疇三若佔總排放 40% 以上亦為必要)。
  • 使用 GHG Protocol Scope 2 Guidance 的市場基礎法計算範疇二排放目標。
  • Net-Zero 目標:須依 SBTi Net-Zero Standard(2021)設定,同樣以 GHG Protocol 作為排放量計算基礎。
SBTi 已超過 7,000 家企業承諾,其中許多為 Fortune 500 企業,使 GHG Protocol 成為全球最主流的企業碳核算標準。
3
溫室氣體盤查重點
從邊界設定到排放量計算的完整流程

三大排放範疇(Scopes)

範疇一 · Scope 1

直接排放

組織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包含固定燃燒源(鍋爐、爐具)、移動燃燒源(自有車隊)、製程排放及逸散排放。

範疇二 · Scope 2

能源間接排放

因購買且消耗外購電力、熱能、蒸汽或冷卻所產生的間接排放。排放實際發生在電廠端,但因組織使用而歸屬於組織。

範疇三 · Scope 3

其他間接排放

價值鏈中除範疇二外的所有其他間接排放,涵蓋上游採購、員工通勤、商務旅行,以及下游產品使用、廢棄物處理等 15 個類別。

盤查七大步驟

🏗️

步驟一:設定組織邊界

  • 股權比例法:按持股比例計入排放
  • 營運控制法:對有完整營運控制權的設施 100% 計入
  • 財務控制法:對有財務控制權的實體 100% 計入
📐

步驟二:設定營運邊界

  • 識別組織邊界內所有排放源
  • 將排放源分類為範疇一、二、三
  • 決定哪些範疇三類別需納入
📅

步驟三:設定基準年

  • 選擇能代表正常營運的年度
  • 確保資料品質和可驗證性
  • 制定基準年重新計算政策
📊

步驟四:收集活動數據

  • 識別各排放源的活動數據類型
  • 建立數據收集流程與責任矩陣
  • 確認數據單位與時間區間一致
🔢

步驟五:選用排放係數

  • 優先使用第一手供應商數據
  • 其次採用國內主管機關公告係數
  • 最後考慮 IPCC 或 DEFRA 等國際數據庫
⚖️

步驟六:計算排放量

  • 活動數據 × 排放係數 = CO₂e
  • 採用 IPCC AR6 全球暖化潛勢(GWP)
  • 涵蓋七種溫室氣體(CO₂, CH₄, N₂O, HFCs, PFCs, SF₆, NF₃)
📝

步驟七:報告與查驗

  • 依要求格式編製盤查報告
  • 委託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確認
  • 揭露盤查方法論與不確定性
範疇三共 15 個類別,分為上游 8 類與下游 7 類。下方「第 3.5 章:範疇三深入解析」提供每個類別的完整定義、計算方法與實務技巧,以及邊界設定與排放源排除規則。
3.5
範疇三深入解析
邊界設定、排放源排除鑑別,以及 15 個類別完整說明
範疇三是大多數企業排放清冊中佔比最高的部分,平均超過企業總排放量的 70%。正確設定邊界、合理排除不重要類別,並對重要類別深入計算,是範疇三管理的核心。

3.5.1 範疇三邊界設定

🏛️ 組織邊界的延伸

範疇三的計算對象是整條價值鏈:從原材料的開採到產品廢棄處置,均需考量。其組織邊界與範疇一/二保持一致(採用相同的控制法或股權法),但需額外向「上游」與「下游」延伸。

  • 上游邊界:涵蓋組織採購活動所帶動的供應鏈排放(類別 1–8)
  • 下游邊界:涵蓋產品售出後、消費者或客戶使用及廢棄時的排放(類別 9–15)
  • 合資企業、特許加盟商等依組織邊界方法決定是否納入

📅 時間邊界

範疇三以報告年度內的活動為基礎,但實際排放的發生時間可能在其他年度:

  • 採購年度認列:類別 1(採購商品)依報告年度的採購量計算,供應商生產排放不論何時發生均以此年度認列
  • 使用壽命分攤:類別 11(售出產品使用)需估計整個使用壽命的排放,通常以年度銷售量乘以每年使用排放因子計算
  • 廢棄時間:類別 12(售出產品廢棄)可採「銷售年度法」或「廢棄年度法」,需於盤查報告中說明

⚖️ 重要性評估(Materiality)

GHG Protocol 不要求強制計算每個類別,但要求評估各類別的重要性:

  • 規模重要性:預估排放量達企業總排放量的一定比例(業界慣例 ≥5%)
  • 影響力重要性:組織對該類別有顯著影響力或減碳槓桿
  • 利害關係人重要性:投資人、客戶或主管機關認為該類別具重要性
  • 風險重要性:該類別涉及重大氣候風險(如 GHG 密集型供應鏈)

📌 必報與選報類別

GHG Protocol 建議企業至少計算「相關性高」的類別:

  • 通常必報:類別 1(採購商品)、類別 11(售出產品使用)、類別 15(投資)——視行業而定
  • 選報:若評估後某類別的排放量微不足道、或數據無法取得且不影響完整性,可合理排除
  • 排除須揭露:所有排除的類別須在報告中說明原因,確認排除不造成重大低估

3.5.2 排放源排除鑑別規則與技巧

核心原則:GHG Protocol 允許企業排除「不重要」的排放源,但不得系統性地排除可能導致重大低估的類別。排除決策需有文件依據,並在盤查報告中公開透明揭露。

✅ 可合理排除的情形

  • 預估排放量低於企業總排放量 5%,且數據收集成本明顯高於效益
  • 該類別在產業特性上本就不適用(如純服務業無售出產品廢棄問題)
  • 活動規模極小(如僅有數名員工的商務旅行,排放量可忽略)
  • 已包含在同類別其他計算中,避免重複計算
  • 特定排放源因無合理計算方法且技術上無法估算

🚫 不可排除的情形

  • 排除後將導致企業總排放量被嚴重低估(>5% 以上影響)
  • 該類別對企業業務模式具核心重要性(如消費品企業的類別 11)
  • 投資人、法規或客戶要求必須揭露的類別
  • 僅因數據收集困難而排除,但可使用估算方法取得合理近似值
  • 企業已設定涵蓋該類別的減碳目標(如 SBTi 目標含範疇三)

⚠️ 有條件排除(須附說明)

  • 數據可及性極低,但已採用替代估算且說明不確定性範圍
  • 新業務類型,尚無適用排放係數,已承諾於次年納入計算
  • 合理評估後重要性介於門檻邊緣,需附說明並逐年評估
  • 排除特定地理區域的小型業務,且該排除不影響整體重要性判斷

排除決策四步驟

🔎

步驟一:初步篩查

先盤點全部 15 個類別,逐一判斷是否「在業務上適用」。不適用的類別(如純服務企業的類別 10)記錄為「不適用」並說明理由。

📊

步驟二:量級估算

對適用但尚未計算的類別,使用支出基礎法或行業平均數據進行初步量級估算,判斷是否達到重要性門檻(慣例:佔企業 Scope 1+2+3 預估總量的 5% 以上)。

🏷️

步驟三:重要性判斷

結合量級、影響力、利害關係人期待與業務風險,將各類別標記為「重要—必計」、「低重要性—可排除」或「邊緣—補充計算」。

📝

步驟四:文件化揭露

在盤查報告中列表說明所有類別的納入/排除決策、排除理由、及對完整性的影響評估。排除的類別不可在報告中完全省略,必須標註「不重要/不適用」。

各類別重要性快速參照(依行業類型)

範疇三類別製造業服務業/金融業零售/消費品能源業
類 1 採購商品與服務🔴 極高🟡 中🔴 極高🟡 中
類 2 資本財🟠 高🟢 低🟡 中🟠 高
類 3 燃料能源相關🟠 高🟡 中🟡 中🔴 極高
類 4 上游運輸配送🟠 高🟢 低🟠 高🟡 中
類 5 營運廢棄物🟡 中🟢 低🟡 中🟡 中
類 6 商務旅行🟢 低🟠 高🟢 低🟢 低
類 7 員工通勤🟡 中🟠 高🟡 中🟡 中
類 11 售出產品使用🔴 極高不適用🟠 高🔴 極高
類 12 售出產品廢棄🟡 中不適用🟠 高🟢 低
類 15 投資🟢 低🔴 極高🟢 低🟡 中

3.5.3 範疇三 15 大類別完整解說

點選每個類別展開詳細說明,包含定義、典型活動數據、計算方法與實務重點。

上游類別(Upstream)1–8 與採購、通勤、商旅等活動相關
1

採購商品與服務

+

定義:報告年度內採購的所有商品與服務,在抵達組織設施前的整個上游生命週期排放(搖籃到大門)。包含原材料開採、加工、製造及運輸至供應商工廠的排放。

典型活動數據採購金額($)或採購重量(kg)
計算方法支出基礎法/實物量法/供應商特定法
排放係數來源Ecoinvent、DEFRA、供應商 EPD
適用企業幾乎所有企業

💡 實務重點:對製造業通常佔範疇三 60–80%,是優先計算類別。建議先以支出法快速估算,再對高排放供應商要求提供實際數據,逐步提升精確度。

上游通常必報製造業高重要性
2

資本財

+

定義:報告年度採購的資本財(資本支出 CapEx 項目)之上游排放,包含生產設備、機具、建築物、IT 基礎設施、車輛等固定資產。與類別 1 不同:資本財排放於採購年度一次全數計入,不按折舊年限分攤。

典型活動數據資本財採購金額或重量規格
計算方法支出基礎法(優先)、實物量法
排放係數來源Ecoinvent、DEFRA 資本財類別係數
注意須區分 CapEx 與 OpEx 採購

💡 實務重點:資本密集型企業(如半導體、重工業)在大量擴廠年度,類別 2 的排放量可能遠高於常年。應在報告中揭露是否有重大資本財採購,以解釋年度差異。

上游資本密集業必報
3

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

+

定義:範疇一與範疇二未涵蓋的燃料和能源相關上游排放,包含四個子類別:(a) 購買燃料的上游開採與加工(WTT,Well-to-Tank);(b) 購買電力的上游排放;(c) 輸配電損失(T&D losses);(d) 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C)對應的實際排放。

典型活動數據燃料消耗量(L/m³)、電力消耗量(kWh)
計算方法消耗量 × 上游排放因子(WTT EF)
排放係數來源DEFRA WTT 係數、IEA T&D 損失率
適用能源消耗量大的製造業、運輸業

💡 實務重點:天然氣的 WTT 係數相對較高(甲烷逸散),電力的 T&D 損失(台灣約 4–5%)也會帶來額外排放。節能措施可同時降低範疇二與類別 3 的排放。

上游能源密集業必報
4

上游運輸與配送

+

定義:採購的原材料、零件或商品,從供應商設施運輸至組織自身設施過程中的排放,以及第三方倉儲設施的能源消耗排放。關鍵判斷:由組織支付運輸費用者(納入類別 4),由供應商支付者(已含在類別 1 中)。

典型活動數據運輸噸公里(ton-km)、運輸方式
計算方法噸公里法、支出基礎法、燃料消耗法
排放係數DEFRA / ICAO 各運輸方式係數
注意區分組織支付 vs 供應商支付

💡 實務重點:空運的單位排放係數約為海運的 50 倍,若有大量空運進料,應優先計算。可向物流商索取碳排放報告書(如 DHL GoGreen 報告)。

上游依運輸量判斷
5

營運廢棄物

+

定義:組織在報告年度內產生的固體廢棄物與廢水,在第三方設施處理時所產生的排放。若廢棄物在組織自有設施處理,則屬於範疇一。主要廢棄物處理方式:掩埋(CH₄)、焚化(CO₂)、堆肥、回收等。

典型活動數據廢棄物重量(kg/ton)、處理方式比例
計算方法廢棄物重量 × 各處理方式排放因子
排放係數IPCC SWDS 方法、DEFRA 廢棄物係數
數據來源廢棄物清運合約、廢棄物申報記錄

💡 實務重點:有機廢棄物掩埋會產生甲烷(GWP 高),應優先考慮改為堆肥或厭氧發酵以降低排放。廢水的 COD 含量影響甲烷排放量,高污染廢水係數顯著較高。

上游一般企業皆適用
6

商務旅行

+

定義:員工因公務出差而乘坐交通工具(飛機、高鐵、租車、計程車等)所產生的排放。與類別 7 的關鍵區別:類別 6 是出差(非定期),類別 7 是每日通勤(定期)。

典型活動數據旅行里程(passenger-km)、交通方式、艙等
計算方法距離基礎法(距離 × EF)、支出基礎法
排放係數DEFRA 旅行係數(分艙等)、ICAO Calculator
資料來源出差申請系統、訂票平台、信用卡記錄

💡 實務重點:商務艙的排放係數約為經濟艙的 2–3 倍(因佔用更多空間)。飛機排放還需加計高空輻射強迫效應(RFI 乘數約 1.9–2),各計算工具處理方式不同,應在報告中說明是否納入 RFI。

上游服務業較高重要性
7

員工通勤

+

定義:員工在住家與工作地點之間定期通勤所產生的排放,包含在家遠端工作時的居家能源消耗(2020 年後新增指引)。

典型活動數據員工人數、通勤距離、交通方式比例
計算方法通勤調查問卷 × 各方式排放因子
排放係數交通部公告、DEFRA 交通係數
更新頻率至少每 3 年進行調查更新

💡 實務重點:可透過 HR 系統取得員工地址分布,搭配 Google Maps API 估算通勤距離,再透過問卷了解交通方式比例。遠端工作比例高的企業,應同步計算居家辦公的能源消耗。

上游員工人數多時重要性高
8

上游租賃資產

+

定義:組織作為承租方,租用他人資產(辦公室、廠房、倉庫、設備等),若這些資產的排放未被納入組織的範疇一/二(因不符合控制法標準),則計入類別 8。

典型活動數據租賃面積(m²)、租賃設備規格
計算方法面積 × 建築平均能耗強度 × EF
邊界說明與範疇一/二的邊界需嚴格區分
適用場景採用財務控制法設定邊界的企業

💡 實務重點:若採用「營運控制法」設定組織邊界,租賃設施的排放通常已納入範疇一/二(因企業對設施有完整控制),類別 8 可能不適用或適用範圍很小。若採財務控制法,則共用辦公室、商場等可能需計入類別 8。

上游依邊界方法判斷
下游類別(Downstream)9–15 與產品使用、廢棄、投資等活動相關
9

下游運輸與配送

+

定義:售出產品在離開組織設施後,運輸至最終客戶或下游倉儲設施所產生的排放。與類別 4 的關鍵差異:類別 4 是進料(買進)運輸,類別 9 是出貨(賣出)運輸,且計算的是組織不支付運費的部分(若組織自付運費,應計入類別 4)。

典型活動數據出貨噸公里、配送方式與路線
計算方法噸公里法、配送網絡分析法
資料來源物流合作商碳排放報告、倉儲系統
注意電商最後一哩路排放可觀

💡 實務重點:電商企業的最後一哩(last-mile)配送排放往往是下游最大排放來源。消費品企業應評估零售商至消費者的運輸排放,尤其是冷鏈配送(冷凍車冷媒逸散)。

下游物流業高重要性
🔍

延伸工具:Incoterms 2020 × GHG C4/C9 申報對照表

類別 4 上游 類別 9 下游 +

申報視角:賣方(Reporting Company)■ 賣方→C4 賣方付費購買的運輸服務(含出貨物流)| ■ 買方→C9 已售產品由買方付費承擔的運輸(不在賣方C4範疇)

條款 中文名稱 英文全名 適用
方式
風險移轉點(交貨地) 境內陸運
(出口方)
國際海/空運 境外陸運
(進口方)
盤查備註
── 多式聯運通用條款(Any Mode of Transport)──
EXW 工廠交貨 Ex Works 全方式 賣方廠門口
出口清關由買方辦理
買方→C9 買方→C9 買方→C9 賣方責任最小;對出貨物流無任何C4申報義務,全段由買方自行承擔並計入其C9。
FCA 貨交承運人 Free Carrier 全方式 指定地點
工廠/貨站
賣方→C4 買方→C9 買方→C9 賣方負擔境內至指定地之陸運費,歸入C4;後續國際段及境外段由買方安排,計入買方C9。
CPT 運費付訖 Carriage Paid To 全方式 指定目的地承運人
風險於出口端早移
賣方→C4 賣方→C4 買方→C9 賣方支付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含國際段),全部計入C4;境外末端由買方自行安排,計入買方C9。
CIP 運費保險費付訖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全方式 指定目的地承運人
風險於出口端早移
賣方→C4 賣方→C4 買方→C9 同CPT,另外加保貨物險(由賣方投保);保險費本身非運輸排放,不影響C4/C9分類。
DAP 目的地交貨 Delivered at Place 全方式 指定目的地
貨到未卸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負擔全程至指定目的地(不含卸貨),全段計入賣方C4;卸貨費用及進口清關由買方負責。
DPU 2020新增 目的地卸貨交貨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全方式 指定目的地
含卸貨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負擔全程含卸貨,全段計入C4。為Incoterms 2020新增條款(取代舊版DAT)。
DDP 完稅後交貨 Delivered Duty Paid 全方式 指定目的地
含關稅、進口清關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C4 賣方責任最大;全程含進口關稅及清關均由賣方負擔,全段計入C4。
── 海運及內陸水路專用條款(Sea and Inland Waterway Only)──
FAS 船邊交貨 Free Alongside Ship 海運 出口港船邊
出口清關由賣方辦理
賣方→C4 買方→C9 買方→C9 賣方將貨物送至船邊(含出口清關)計入C4;裝船、海運及後續段由買方負責,計入買方C9。
FOB ⭐最常用 船上交貨 Free on Board 海運 出口港
船舷欄杆
賣方→C4 買方→C9 買方→C9 最常用條款。賣方負擔境內集貨、拖運至港、裝船費,計入C4;海運費及目的地段由買方負責,計入買方C9。
CFR 成本加運費 Cost and Freight 海運 出口港船上(風險)
進口港(費用截止點)
賣方→C4 賣方→C4 買方→C9 賣方支付至目的港運費,境內+國際海運計入C4;境外陸運由買方負擔計入C9。注意費用與風險移轉點不同。
CIF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海運 出口港船上(風險)
進口港(費用截止點)
賣方→C4 賣方→C4 買方→C9 同CFR加貨物保險,境內+國際海運計入C4,境外陸運計入買方C9。注意:CFR/CIF費用與風險移轉點不同。
賣方→C4:賣方付費購買運輸服務,依 GHG Protocol Category 4(Upstream T&D)申報,包含出貨物流(outbound logistics of sold products)。
買方→C9:已售產品由買方自行付費安排的運輸,依 GHG Protocol Category 9(Downstream T&D)申報;此段不在賣方的C4範疇內,由買方計入其自身的C9。

資料來源:GHG Protocol Corporate Value Chain (Scope 3) Standard, Table 5.4|Incoterms® 2020,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10

售出產品加工

+

定義:下游製造商或中間商對組織售出的中間品(半成品、原料、零組件)進行進一步加工所產生的排放。此類別僅適用於出售中間品的企業,不適用於直接出售最終消費品的企業。

典型活動數據售出中間品重量、加工方式
計算方法加工活動 × 下游製造排放因子
資料來源下游客戶製程能耗調查
適用企業鋼鐵、化工、半導體晶圓等

💡 實務重點:鋼板→衝壓零件、矽晶圓→IC 封裝等均屬此類。可透過行業平均加工能耗數據估算,或向主要客戶要求提供加工製程數據。此類別對純終端產品企業(如消費電子品牌)不適用。

下游中間品製造業適用
11

售出產品使用

+

定義:消費者或客戶在使用組織售出產品的整個壽命期間所產生的排放。分為兩種:(a) 直接使用排放:使用時直接燃燒燃料的產品(汽車、飛機引擎、天然氣爐);(b) 間接使用排放:使用時消耗電力或熱能的產品(家電、電腦、電動車)。

典型活動數據銷售量、使用年限、每年能耗
計算方法使用量 × 使用壽命 × 年排放因子
排放係數電網平均係數或特定市場係數
適用企業能源產品、家電、汽車、消費品

💡 實務重點:汽車製造商的類別 11 通常佔其總排放量 80% 以上。家電品牌可透過產品能效標章(如 Energy Star 數據)估算消費者年用電量。此類別是推動產品節能設計最重要的驅動力。

下游能源產品極高重要性通常必報
12

售出產品廢棄

+

定義:消費者或客戶在產品使用壽命結束後,對售出產品進行廢棄處理所產生的排放。處理方式包含掩埋、焚化、回收再利用、堆肥等,各方式的排放係數差異顯著。

典型活動數據售出產品重量、材質組成、廢棄方式假設
計算方法廢棄重量 × 處理方式 × 廢棄物排放因子
時間認列銷售年度法 or 廢棄年度法(需說明)
資料來源廢棄物處理比例調查、市場研究

💡 實務重點:產品材質影響重大:含有機成分的產品(食品包裝、木製品)掩埋後產生甲烷;電子廢棄物含有貴金屬,回收可降低排放;塑膠焚化雖釋放 CO₂,但相比掩埋的甲烷排放有時反而更低。循環設計(延長使用壽命、易拆解)可有效降低此類別排放。

下游消費品較高重要性
13

下游租賃資產

+

定義:組織作為出租方(資產擁有者),將其擁有的資產出租給承租方(客戶),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使用所產生的排放。與類別 8 的對照:類別 8 是「組織租用他人資產(承租方)」,類別 13 是「組織將自有資產出租給他人(出租方)」。

典型活動數據出租面積或設備規格
計算方法面積 × 能耗強度 × EF,或承租方能源帳單
適用企業不動產投資、設備租賃、共享辦公
注意與類別 8 避免重複計算

💡 實務重點:房地產公司、工業設備租賃商的類別 13 可能很重要。若租賃合約包含能源帳單(Gross Lease),建議向承租方收集實際用電數據;若無法取得,使用建築面積 × 行業平均能耗強度估算。

下游不動產業高重要性
14

特許經營

+

定義:特許授權方(Franchisor)計算被授權加盟商(Franchisee)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排放。此類別僅適用於特許授權方,加盟商本身的排放則納入加盟商自己的範疇一/二計算。

典型活動數據加盟店數量、平均店面規格、能耗調查
計算方法加盟店數 × 典型店面年排放量
資料來源加盟商能源帳單調查、標準店面建模
適用企業連鎖餐飲、便利超商、住宿、服務業

💡 實務重點:麥當勞、星巴克、7-11 等大型連鎖業,全球加盟店的能耗排放往往遠大於直營店。品牌總部(授權方)應建立標準化「加盟商碳盤查工具包」,協助加盟商收集數據,同時作為減碳改善的抓手。

下游連鎖加盟業必報
15

投資

+

定義:組織的股權投資、債務融資、專案融資、抵押貸款等被投資/融資企業的排放,按持有比例或融資比例計入。這是金融機構(銀行、保險、資產管理)的最重要範疇三類別,通常佔其總排放 95% 以上。

典型活動數據投資/融資規模、被投資方排放量
計算方法PCAF 標準(依資產類別)
排放係數被投資方盤查報告、PCAF 資料庫
數據品質PCAF 1–5 級數據品質評分

💡 實務重點:金融機構應參考 PCAF(金融碳核算夥伴關係)標準計算,該標準將融資排放分為上市股票、企業債券、中小企業貸款、商業不動產貸款等 7 類資產類別,分別提供計算方法。此類別是金融機構制定「淨零承諾」與「氣候轉型計畫」的核心基礎。

下游金融業極高重要性通常必報(金融業)
4
資料收集技巧
提升數據品質與盤查效率的實務方法
數據品質是溫室氣體盤查可信度的基礎。GHG Protocol 提出五大數據品質指標: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與相關性
🗺️

繪製排放源清冊

先進行設施走查,識別所有燃燒設備、製程設備與逸散源,建立排放源登錄表,確保無遺漏。

📁

建立數據收集模板

為各排放類別設計標準化 Excel 模板,明確列出需填寫的欄位、單位與數據來源,減少人為錯誤。

🤝

跨部門協作機制

設立數據責任矩陣(RACI),指定採購、設施、財務、物流等各部門的數據提供負責人。

🔍

數據來源優先順序

優先使用實量數據(電表、油表),次之使用採購發票,最後才採用估算或行業平均值。

📈

不確定性分析

評估各排放源數據的不確定性範圍,對高不確定性排放源優先投入改善,提升整體數據品質。

💻

數位化與自動化

導入碳管理系統(如 EHS 軟體),對接 ERP、電表自動讀取數據,降低手動輸入錯誤風險。

排放係數選用指引

排放類別優先數據來源次選來源注意事項
範疇一燃料燃燒 環境部公告排放係數 IPCC 2006 Guideline 確認係數包含 CO₂、CH₄、N₂O
範疇二電力 電力公司年度排放係數(地點基礎法) 電力供應商憑證(市場基礎法) 區分地點法與市場法,依報告要求選擇
冷媒逸散(HFCs) 冷媒採購量與設備填充量 設備製造商數據 GWP 採 IPCC AR5/AR6 版本
範疇三採購 供應商實際排放數據 Ecoinvent / DEFRA 資料庫 優先取得供應商 EPD 或盤查報告
員工通勤 員工通勤調查問卷 交通部公告交通排放係數 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調查更新
商務旅行(飛機) 訂票系統航班里程 DEFRA 或 ICAO 係數 區分艙等(商務艙係數較高)

常見盤查錯誤與避免方法

問題:遺漏海外子公司、合資企業或租賃設施。

解決方案:依所選邊界方法(營運控制法或財務控制法),系統性盤點集團內所有實體,建立子公司/設施清冊,每年更新。

問題:同一排放源同時被計入範疇一和範疇三(如自有發電機也被計為電力購買)。

解決方案:清楚定義各排放源歸屬的範疇,並在排放源登錄表中標記,盤查完成後進行交叉驗核。

問題:採用舊版電力排放係數(如 5 年前的台電係數),導致計算結果偏差。

解決方案:每年盤查前確認排放係數版本,訂閱環境部或主管機關的係數更新公告。

問題:數據收集後直接提交,未進行合理性檢查,導致計算錯誤未被發現。

解決方案:建立雙重審核機制(數據填報人 → 部門主管 → 盤查負責人),並設定年度變動合理範圍(如 ±20% 需附說明)。

課後測驗
測試您對 GHG Protocol 的掌握程度,共 17 題(含範疇三專題)
第 1 題,共 12 題
得分:0 / 0
1. GHG Protocol 是由哪兩個機構共同創立的?
2. 根據 GHG Protocol,企業自有鍋爐燃燒天然氣所產生的排放應歸屬於哪個範疇?
3. 企業購買外部電力所產生的排放,在 GHG Protocol 中屬於哪個範疇?
4. 下列哪一項「不屬於」GHG Protocol 企業標準(Corporate Standard)所規範的七種溫室氣體之一?
5. IFRS S2 標準要求企業計算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時,應依據哪個核算標準?
6. 台灣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溫室氣體排放,實收資本額 100 億以上的公司須自哪一年起揭露範疇一、二排放?
7. 範疇三共有幾個類別?
8. 在設定組織邊界時,「營運控制法」的定義是?
9. 員工每日通勤所產生的排放,屬於範疇三的哪個類別?
10. 下列哪一項描述最符合 GHG Protocol 中「地點基礎法(Location-based method)」計算範疇二排放的定義?
11. 下列哪個國際框架/標準「最直接」要求企業使用 GHG Protocol 計算範疇三排放,並揭露全部 15 個類別?
12. 在選用排放係數時,下列哪項排序最符合 GHG Protocol 的數據品質優先原則?
13. 根據 GHG Protocol Scope 3 Standard,企業判斷某範疇三類別是否需要納入計算時,下列哪項描述最符合「重要性評估」的原則?
14. 下列哪個範疇三類別屬於「下游(Downstream)」類別?
15. 對一般製造業企業而言,範疇三排放通常佔比最高的類別是哪個?
16. 類別 11(售出產品使用)中的「直接使用排放」,最適合描述哪類產品?
17. 對於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而言,通常佔其範疇三排放比例最高的類別是哪個?
分(滿分 100 分)
答對題數
答錯題數
總題數
成創永續 × Carbon Mate

複雜的盤查工作,
交給 Carbon Mate,讓淨零真正落地

成創永續協助企業從零開始順利導入 GHG Protocol,搭配 Carbon Mate 雲端智慧化碳管理平台,陪伴企業在碳管理的道路上永續前行。

專業顧問
Carbon醬
🎯

GHG Protocol 導入協助

成創永續顧問團隊從邊界設定、排放源識別、係數選用到報告撰寫,全程陪跑。無論是第一次盤查或面對法規升級,我們都能讓您快速上手、準確達標。

智慧平台
Carbon醬
☁️

Carbon Mate 碳管理平台

雲端智慧化平台自動整合活動數據、即時套用最新排放係數、一鍵產出符合 ISO 14064 與 GHG Protocol 的盤查報告,大幅縮短盤查作業時間,讓您把心力放在真正的減碳行動。

永續陪伴
Carbon醬
🌱

淨零減碳,永續前行

從盤查到目標設定(SBTi / Net-Zero),再到減碳行動方案與供應鏈管理,成創永續是您長期的碳管理夥伴。讓淨零不只是承諾,而是每一年都能看見進展的真實旅程。

Carbon Mate 平台亮點
自動化數據整合 對接 ERP、電表、油表,告別手動填表
📊
即時盤查儀表板 範疇一/二/三排放量一覽,熱點一秒識別
🔄
最新排放係數資料庫 自動更新台灣及國際係數,永不過期
📄
一鍵產出盤查報告 符合 ISO 14064 格式,支援第三方查驗
🔗
供應鏈碳管理 供應商問卷發送、範疇三數據收集自動化
🎯
減碳目標追蹤 設定 SBTi / Net-Zero 目標,逐年追蹤進度

準備好讓您的企業碳管理升級了嗎?

成創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 C.C.Sustain ESG Solution Co., Ltd.